會員服務條款

「iFind」是一個提供使用者商品資訊、服務資訊及資料交換之平台服務。所有申請成為「iFind」服務(以下稱「iFind」或本服務)的會員,都應該詳細閱讀下列服務條款,這些服務條款訂立的目的,是為了保護所有會員的權益。會員完成註冊手續、或開始使用本服務時,即視為已知悉、並完全遵守下列服務條款的所有約定。

我們要求您詳閱這些條款,並經常參閱此文件。如果您未遵守這些條款,我們會立即停止您的帳號。會員如果您的帳號已停用,之後將無法再使用本服務,iFind保留隨時停用任何帳號的權利,也不得向我們進行任何求償。

請注意,本服務隨時可能變更條款,而根據條款及細則的規定,您有責任隨時掌握此處張貼的最新條款並加以遵守。

一、服務說明

(一)「iFind」的所有權歸屬台灣先進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所有。本服務經由主動或被動透過網路、商品供應商、服務供應商及個人使用者,取得商品資訊、服務資訊、供應商資訊,且經過蒐集、分析、整理後,提供使用者瀏覽、搜尋與資料交換,或本公司陸續推出之功能與服務。

(二)本服務所顯示的商品資訊、服務資訊、供應商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商品名稱、商品原價、商品售價、商品規格、商品活動、供應商活動,本服務無法保證其正確性,也無法保證是最新資訊,且當中難免會有誤差存在。全部資訊皆以商品供應商、服務供應商所提供之資訊為準,本服務使用者如有交易之需求,應自行透過連結至各該商品或服務頁面進行確認。

二、會員註冊

(一)本服務限會員本人註冊,且不得重複註冊多組帳號及修改身分,註冊時應誠實告知所有資訊,不得冒用他人身分使用本服務,一經發現,本公司得隨時暫停或終止重複註冊或者冒用人的所有帳戶。

(二)會員於使用本服務前須填入完整且正確的個人基本資料並完成本服務使用前之相關設定。本公司會保護每一位使用者的隱私,除了可能涉及違法、侵權、違反本服務條款、違反本服務會員條款、違反中華民國法律或經本人同意以外,本公司不會任意將個人資料及會員檔案內容交予第三者。

(三)會員應自行妥善保管所設定之會員帳號及密碼,且不應將會員帳號及密碼透露或提供給第三人知悉、或出借或轉讓他人使用。對於所有使用該帳號及密碼登入本服務或相關系統所進行的一切行為,都視為申請使用該帳號及密碼之會員的行為,並應由該會員對該等資料及行為自行負責。

(四)會員所填寫及提供的個人資料或相關資料,若有填寫不實、或原來所登錄的個人資料已經變更而未更新、或有任何誤導之嫌,因會員疏忽導致自身權益受損,將由會員自行負責;如損害本公司權益,一經發現,本公司得隨時暫停或終止對該會員提供本服務之所有功能。

三、本服務費用

對於「iFind」所提供的服務,本公司保留收取及調整服務費用的權利。相關服務費用之收取及其調整,將公告、刊載於「iFind」內不另行通知會員,並於公告後立即生效。

四、會員隱私權保障

(一)您認知並同意當您註冊或使用本服務時所提供或由伺服器自動蒐集之相關資訊,由 本公司依據中華民國法律及「iFind網站」隱私權聲明(https://www.ifind.com.tw/page/privacy)」進行您個人資料的蒐集、處理及利用,包括跨國間的傳輸與儲存。本服務中有部分特定服務與其他合作夥伴共同經營,當您開始使用這些特定服務時,即視為同意相關個人資料由本公司及其關係企業使用。

(二)未經會員同意,本公司不會將會員個人資料交給第三者。

(三)在下列情況下,本公司有權查看或提供個人資料給有權機關、或主張其權利受侵害並提出適當證明的第三人:
  1. 發生法律爭議或糾紛、或基於司法機關、員警機關或其他有權機關之命令或要求。
  2. 為保護本公司或第三人之人身、財產及其他權益所必要者。
  3. 會員有違反法令規定、本服務條款、服務說明或服務準則的情形。
  4. 為維護本服務系統之正常運作所必要者。

五、損害賠償

會員若違反本合約條款,或自身行為而導致本公司有侵害他人權利之虞者,會員必須負擔全部相關之賠償與責任。

六、免責聲明

(一)「iFind」僅依本服務當時之功能及現況提供使用,對於會員之特定要求或需求,包括但不限於速度、安全性、可靠性、完整性、正確性及不會斷線或出錯等,本公司不作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擔保或保證。

(二)本服務所顯示的商品資訊或服務資訊,皆由第三方提供或由程式蒐集、分析、整理,與本公司無涉。本服務無法對任何資料之正確性、合適性、即時性、有效性、完整性負責,如因本服務資料造成任何損失,本公司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三)本服務不提供商品或服務之販售與交易服務,皆由各商品供應商或服務供應商的電子商務網站自行銷售,與本公司無涉。當您透過本服務前往商品供應商或服務供應商的電子商務網站購物時,商品資訊、商品內容、交易規範及訂單相關事項,包括但不限於購買流程、付款方式、商品運送、取消訂單、商品換貨、商品退貨、退款方式等,與其相關的權利與義務,皆屬商品供應商或服務供應商的電子商務網站與您之約定,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七、權利歸屬

(一)「iFind」所蒐集、分析、整理的商品資訊或服務資訊,其智慧財產權皆屬於各該商品供應商或服務供應商或其授權人所有。使用者不因此而取得「iFind」及、商品供應商或服務供應商或其授權人的相關商標、著作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授權。

(二)「iFind」所提供的所有網頁設計、介面、URL、電腦程式、資料庫等,其商標、著作權、其他智慧財產權及資料所有權等,均屬於本公司或授權本公司使用之合法權利人所有。

(三)會員上傳、刊載及儲存於本服務之所有資訊,其著作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仍然歸該會員所有。但是會員必須同意授權本公司儲存、刊載於其網站上,並得經由其網站,以其所認為適當之方式,包括為配合不同軟體或硬體設備所製作或轉換之各種不同版本或格式,例如適合於網路線上閱讀之版本、以及可供下載於各種不同電腦設備(包括平板電腦、行動電話手機、以及將來市場上所開發之類似設備)之不同版本或格式等,提供予特定或不特定之人於線上瀏覽、查詢、檢索、離線閱讀、或接收。

八、服務暫停或中斷

(一)如有下列情形,本公司得隨時暫停或中斷「iFind」服務之全部或一部,且對會員因此所生之任何直接或間接損害,不負任何責任:
  • 「iFind」相關軟硬體設備故障或進行搬遷、更換、升級、保養或維修時。
  • 會員有違反法令、本服務條款、本服務說明或本服務準則之情形。
  • 因第三人之行為、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之服務停止或中斷。
  • 依相關法令規定或有權機關之要求所為之停止或中斷。
  • 其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所致之服務停止或中斷。

  • (二)本公司保留隨時修改「iFind」服務中各項功能之全部或一部之權利。

    九、終止服務

    (一)基於公司運作及營運上之考量,本公司保留隨時停止提供「iFind」服務之全部或一部分之權利。

    (二)會員如有違反相關法令、本服務條款、本服務說明或本服務準則之情形,本公司得不經通知,隨時暫停或終止對該會員提供「iFind」及本公司所提供之其他服務之全部或一部分,會員不得因此而要求任何賠償或補償。

    十、服務條款之適用與修正

    (一)本公司保留隨時修改本服務條款的權利,修改或新增的相關規範,將公佈在本服務網站上,本公司不另行個別通知會員。

    (二)當您使用本服務時,即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所訂之所有內容。

    十一、準據法及管轄權

    (一)本服務條款之解釋、補充及適用,均以中華民國法令為準據法。

    (二)因本服務條款所生之爭議,雙方同意以台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